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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亲情接待 化解12年积案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2-12-06 08:30:01 打印 字号: | |

院长亲情接待 化解12年积案

  滁州市琅琊区法院秉持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工作重心下移,把群众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落脚点,并贯彻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细节,着力提升司法作风、强化为民宗旨。近日,院长亲自接待一起信访案,化解了积怨十二年的执行案。

   2000年,五十多岁的沈某不服自己所在的皖东水泥厂对其作出的提前退休决定,向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提前退休决定,并支付退休后所减少的1683元工资,加付420元的赔偿费用,法院予以支持。

  事后,被告补发工资和赔偿费,但未安排沈某上班,仅发生活费用,故沈某要求执行减少的1.2万元。水泥厂认为要求不合理,一直未支付,沈某不停地到市、区上访,2008年水泥厂破产,执行雪上加霜。今年邓金文院长要求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亲自包案,多次接待,亲情化解,答疑解惑,亲切地对沈某说:“按照原工资待遇,你的要求确实过高,我把您当兄长看,是不会诓你的,大家都退一步,海阔天空。”并多次与清算组沟通协商,争取执行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补发7877元,沈某表示感谢并息诉罢访。(程凤华)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