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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介入 为民解困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3-04-24 15:50:54 打印 字号: | |
                   

4月17日,执行庭王苏庭长接到其所联系北门街道东后街社区王瑞松主任电话,称辖区有一楼二楼住户为在二楼平台搭建一事,正在闹矛盾,一方当事人多次找到社区、街道、甚至到区政府上访,社区也多次协调,没有效果,请求法院前往协助处理,王庭长得知此事后,马上赶赴现场处理,经过耐心了解后从法律层面予以解答,有理有据引导吴某某走法律途径解决,受到当事人和社区干部的肯定。
原来今年七十多岁的吴某某和江某某分别为新欣花园一楼、二楼住户,几年前江某某在一楼楼面二楼东窗户处搭建一个8平米左右的伸出阳台,搭建当时也没人关注,经过几年后,吴某某发现自己一楼有渗漏情况,于是想到可能是二楼住户搭建造成的,就希望二楼能拆除违建,以便于自己房屋的维修。二楼住户江某某当然不肯,为此吴老找到社区、街道、区政府反映此事,多次无果后,对政府工作人员颇有微词。王庭长听完吴老的陈述,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指处:二楼住户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搭建阳台,属于违章建筑,应当予以拆除,具体执法权在城管部门。其次,对于吴老听说该违建存在已经超过两年,已经超过时效这一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违章建筑建成后,该违法行为就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没有时效超期一说。吴老听完王庭长的解答后,明确了现在此事该向城管反映处理,找到了诉求表达的合法途径。
王庭长表示会继续关注此事,直至解决。(王国雷)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