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男子酗酒难自控 法官人性劝导促和谐
2013年8月1日下午,琅琊区法院3名法官及法警大队政委利用下班时间前往凤凰西路社区,与社区主任一起帮扶教育一酗酒闹事男子。
30岁的华某(男)虽然无业,但是凭着一股干劲,与家庭条件较好、有一份稳定工作的李某连为理枝,婚后李某发现华某从前有过犯罪记录,且有一些坏习惯难以改正,一年后与其离婚。华某难以接受离婚事实,经常酗酒,每次酗酒后不是踹邻居的门,就是生更半夜放音乐跳舞,甚至破坏公共财物,同小区业主无奈之下,多次报警,被拘留过两次,华某仍不悔改。
琅琊法官经过侧面询问了解到,平时华某还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只是酗酒后就难以控制自己,加上对社会有情绪,无意识之下闹事。为促进邻里和谐,法官与其深入谈心、释法,从其个人自身的优势、邻里和谐的重要性等做了近两个小时的工作。华某态度诚恳表示今后极力控制自己,不再酗酒扰民。
(张晨 程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