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积案一朝解,群众欢呼送锦旗
2014年1月7日一大早,琅琊区法院执行接待室里挤满了群众,他们面带喜色,手握锦旗,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感谢执行法官八年来的坚持,终于一次性将全部案款执行到位。
八年前,城北社区高桥居民组周边的28户居民将自己少则几千多则数万元的血汗钱交到高桥居民组集资建房,房子建成后,居民组无力给付承诺的利息,这些农民手里捏着盖有村民组公章的借条陆续起诉到法院,官司胜了,可钱却拿不到。
村民小组在法律上是适格的主题,但其也和其他组织有本质区别,其是村民自治组织,不生产经营,没有经费来源,没有收入,执行案款很困难。琅琊法院执行法官了解到村民当初集资建的房子已经对方出租,于是第一时间找到承租人,提取其每年3万元的房租收入,相对五十多万的总债务,这3万元可谓杯水车薪。这28户债权人多次到法院来要求解决,情绪激动,执行法官耐心安抚。同时,被扣划房租收入的其他小组成员也多次到法院来,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极度不理解,执行法官就向其耐心宣讲法律。这样的事情每年都在重复。
终于,在2014年伊始,事情有了转机,执行局了解到高桥居民组有一笔征地款到帐,于是马上奔赴信用社,依法一次性扣划40万元整。于是出现了送锦旗的一幕,正所谓执法为民处积案,廉价公正得人心。(王国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