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推进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琅琊区法院负责审理南谯、琅琊两区及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打造“四位一体”格局,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014年上半年,该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9人,其中8人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达89%,增强了改造效果。成立专门合议庭。在刑庭内部专门设立少年审判合议庭,按性别比例、年龄结构、学历水平合理配置审判人员,由政治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丰富的刑庭副庭长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聘请妇联、关工委、团委、教育部门等部门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开展帮教工作;合理布置少年法庭,推行人性化的圆桌审判,营造宽松、和谐的庭审氛围。
创新审判方式。一是做细庭前调查工作,开庭前与社区、学校加强协调,对未成年被告人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表现进行详细调查;二是确保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出庭,对一些不愿出庭不能出庭的,或是其本身是共犯的情况下,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它成年亲属,所在的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中挑选合适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三是引入心理干预机制,与滁州市“首佳”心理咨询中心合作成立未成年人心理援助服务台,缓解未成年人紧张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化解心理矛盾。
加强判后帮教。定期组织刑庭干警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进行回访,并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对个别问题少年,建立法官与家长联系制度,随时电话沟通,有针对性的采取帮教措施;主动开展判后救助,为刑满释放的困难未成年人,联系救助管理站,并积极帮助找工作、找学校。
加大法治宣传。与滁州市职业技术学院共建社会实践教学基地,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搭建实习平台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送法进校园,通过以案释法,提高中小学生维权意识以及自我约束、预防犯罪能力。(程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