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对6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执法执纪监督员、驾校学员、驾驶员、新闻媒体记者等参与旁听庭审。据统计,危险驾驶入刑3年以来,琅琊法院共受理104件危险驾驶案件,且均为男性醉酒驾驶类,判处缓刑57人。
上午9时6名被告人被带至法庭,审判正式开始,六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分别判处1个月拘役,分别并处罚金3000元。集中宣判结束后,主审法官就危险驾驶犯罪的构成、危害以及被认定为机动车的车辆等为旁听人员开展了法律讲座。
危险驾驶行为不仅会触犯刑法,打上“罪犯”的烙印,也给双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希望大家能意识到酒后驾驶潜在的危害后果,杜绝侥幸心理,将安全意识摆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