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我院积极建立探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开展诉前调解。由专职法官担任调解员,聘请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成功调解案件187件。二是成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9月初正式挂牌成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主要调解涉及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目前,已经成功调解31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均及时获得赔偿。三是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制度,保障纠纷处理高效快捷。全年共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65件,审结154件,结案率93.90%,调撤率达9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