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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召开未成年人被告人判后回访座谈会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5-02-12 18:13:46 打印 字号: | |
琅琊法院召开未成年人被告人判后回访座谈会
     “浪子回头金不换”,对于犯过错误的未成年人,我们要宽容,同时也要严格要求他们,督促他们成才。
    2015年2月12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刑庭负责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曹静平副庭长,将被判缓刑的五名被告人王某、樊某、吴某、刘某、邢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教到琅琊区人民法院,了解他们判后的生活、学习、工作。经了解高三学生王某、樊某被判缓刑后,已经回校学习,准备参加2015年的高考,曹法官鼓励他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个好的大学。邢某判后到滁州一大企业工作,有了稳定的收入。吴某和刘某目前没有固定的工作,一直在家。曹法官就鼓励教育吴某、刘某,不能一直在家闲着,要出去多学习,要学习一技之长,最好找个技校上。他们听了曹法官的话后,表示春节过后,一定去学门技术。
     未成人人可能因为一时糊涂走上犯罪道路,但是不能就此就否定其一切,家长及全社会一定要更加关爱这些迷途知返的孩子。(刘杰)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