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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5-05-04 12:10:00 打印 字号: | |
琅琊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第一天
     5月1日起全国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今天是立案登记制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7点30分,琅琊法院立案庭法官召开简短晨会后,正式迎接他们一天的工作。
     “我是第一次来琅琊法院立案,没想到从立案到收费,不到5分钟就完成。”钱某成为琅琊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接待的第一个当事人,经法官核对起诉资料,其起诉黄某、滁州某拍卖公司有关拍卖合同纠纷,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当场予以立案。
     立案庭副庭长陈文介绍到:“实施立案登记制以后,当场登记立案是原则,事后判定是例外,也就是说原则上当场能够判定起诉、自诉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立案,搞不清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要在法定期限内先行立案。”
     “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区政协副主席金学政说道。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