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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爱融入法的天平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5-09-06 09:02:31 打印 字号: | |
将爱融入法的天平
 
    ——琅琊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方成军先进事迹
     方成军,男,汉族,1983年6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他勤奋好学,很快掌握了办案本领。他爱岗敬业,年平均办案超过200件,上诉率不足2%,领跑全院,是公认的办案标兵。他把群众当亲人,将爱延伸到法庭之外,身体力行传播着公平与正义。
     一、胸怀理想信念 忘我无私奉献
     在方成军的心中,每一起民事案件,往往都是貌似琐碎小事的案件,但这看似小事的民事纠纷案件却关乎普通百姓的生计,关乎一方社会的和谐稳定,一旦处理不当,就可能激化敏感的、隐蔽的、深层次的矛盾,甚至引发重大刑事案件,因此他慎重处理每一起案件,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平均办案数和结案率在琅琊区法院总是名列前茅,是大家公认的办案标兵。作为一名民事庭的法官,他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作为优秀审判员,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加班更是家常便饭,他经常买来干粮吃住在办公室里,每每工作到深夜。
     二、牢记党的宗旨 心系人民群众
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他通过点点滴滴书写着工作室的故事,创造着社会的和谐,深入社区工作室走访帮助群众5000余人,进行法制宣传41次,调处矛盾纠纷63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案件5件,巡回审判4次。《人民法院报》以《“三心”传承下的民愿传递》为题专题报道了琅琊区法院法官工作室的先进事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坚持调解优先 创造社会和谐
    如果图省事、怕麻烦,可以一判了之,但这样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不能案结事了实现社会和谐。因此方成军同志非常重视案件的调解工作,他凭借自己的工作经验总结出了多种调解方法,大大提高了调解率。由于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办案能手”,并在全院大会上做经验介绍。他办案三年来,办案数始终名列前茅,调撤率也保持在75%以上。数字无声,却体现着这样一个事实:案件调解率高,群众满意度高,法院公信力高,做到了以调解促和谐。
    四、清正廉洁司法 维护公平正义
    公正办案,清正廉洁是根本。民事审判工作虽然看不到“硝烟烈火”、“刀光剑影”,却也要经受法与情、法与权、法与钱的考验。由于受社会上不正之风的影响,有些当事人明明有理,但惟恐法院不公正办案而送礼;有些当事人自知理亏,却迷信“钱能通神”;有些当事人在案件审结后,出于感激之情,总想表示一下。但方成军同志深知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是人民法官的天职,决不能让天平失去平衡。多年来,他坚持依法办案,自觉把好金钱关、人情关、权势关,确保一身清廉、两袖清风。
有一次,方成军同志不在家时,案件当事人通过他的朋友带路送来了烟、酒等礼物,回家知道后被他连夜退了回去。第二天刚上班,他即把当事人请到办公室,跟他讲明审案的公正原则和法官的职业纪律。说得当事人即惭愧又感动,最后当事人握着他的手说:“把案子交给你这样的法官,我放心,我也服!”
在审判工作中,方成军同志坚持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良好评价。他坚持通过加强学习保证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敢做干警的榜样,时时处处体现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到时刻了解当地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与愿望,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把审判工作当成一项事业,以事业心带动、发挥全庭干警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努力使自己成为业务上的权威。他时刻牢记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进法院工作以来都没有违纪情况发生。(黄元玉)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