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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首次引入讼诉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5-12-14 08:36: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诉讼保全案件,经法院审查,裁定对被申请人的生产设备予以查封。据悉,这是琅琊法院创新保全担保方式的一项举措,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费率低,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经济压力,降低了维权成本,同时又大幅减少法院保全工作量,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民商事案件审判中,当事人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申请法院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但因经济困难,无法按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担保,导致无法保全。为此,琅琊法院积极贯彻中院《关于规范财产保全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拓宽诉讼保全担保渠道,引入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产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向上述保险公司购买讼诉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及保单保函进行审查,从而进行财产保全,如果因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出具保单保函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程凤华)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