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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6-02-04 08:30:02 打印 字号: | |
    琅琊区五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之(七)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30日在琅琊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邓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琅琊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①的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648件,审结4986件,同比上年分别增长51.7%和42.7%。全院共有12个集体、15名干警受到省、市、区级表彰奖励。
      (一)注重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
        我院从发挥司法职能入手,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平安。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69件,审结250件。依法严惩严重暴力、毒品犯罪和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6件,其中3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审结走私、贩卖毒品案件10件12人,其中4人被判处7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2件3人,涉案受害人55人,涉案金额948万元,其中1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有效打击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惩处盗窃、故意伤害和强奸犯罪。审结盗窃案件49件58人、故意伤害案件44件53人、强奸案件7件7人,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有力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审结危险驾驶案件50件50人,分别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打击了醉驾犯罪行为。依法审理全市首例外国人犯罪案件。尼日尔籍被告人阿卜杜拉希在我省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驱逐出境。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15件28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16人;审结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案件65件71人,对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的适用缓刑47人。积极落实社区矫正制度,加强执行监管。
        二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695件,审结3114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调撤率达60.3%。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受理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347件,审结333件,以庭长刘艳为主要成员创建了“刘艳劳模创新工作室”②,专项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化解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审结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物业合同、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农业承包合同等民生类案件579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推进党和国家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突出的三类案件。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916件,审结771件,结案标的额23265.5万元,同比上年分别增长97.8%、81.8%、231.2%;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41件,结案标的额4395.4万元,同比上年分别增长41.8%、108%;审结借款合同、保险合同、信用卡纠纷等金融纠纷案件215件,结案标的额7461. 2万元,同比上年分别增长42.3%、367%。
        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理行政案件40件,审结36件。参与内城河改造、西涧北路改造工程,支持并规范政府依法征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支持并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法治琅琊建设。
四是充分强化司法执行职能,积极破解执行难题。坚持“标本兼治、一性两化③”的基本思路,大力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受理执行案件1644件,执结1586件,结案标的额33803.2万元,同比上年分别增长97.6%、91.3%、278%。实施“互联网+执行”。开通运行“总对总”④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信息;在琅琊法院网、市区公共场所和公交车电子屏等处集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8人次,将被执行人个人267人、单位28个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征信系统。采取强制威慑措施。法警全力参与执行工作,强化执行威慑力。对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55人次,强制“老赖”履行法律义务。聚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宝利嘉(滁州)现代纺织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其员工669人集体围堵工厂讨薪,追索工资、社保费用700余万元。我院在执行中主动与市人社局、市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协调,将工资全额发放到每位员工手中,将欠缴社保费用全部缴存到社保账户。开展“百日执行会战”。在市中级法院统一组织下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提升案件质效”集中执行活动,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我院执行局(庭)被评为先进集体,一名副庭长受到表彰。
      (二)注重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举措。
        我院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关切,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备、功能完善、制度健全、服务便民、队伍精干”的建设要求,改造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立案、收费、排期、调解、鉴定、信访“一站式”服务。加强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三大平台”建设。设置“五区四室”⑤等诉讼服务区,在立案大厅添置外网用电脑、扫描仪、案件信息电子查询系统,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预约了最高人民法院视频接访5件次。大力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5月份以来,大力宣传、推进立案登记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措施。9月份,开通“网上立案”,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可以通过电脑、手机在互联网上申请立案,受理842件,网上立案率居全市第一,极大地方便了律师、当事人立案诉讼,使诉讼服务进入群众的手掌心。
        二是积极打造“法官社区工作室”。2015年顺应区委、区政府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在26个社区挂牌成立“法官社区工作室”。26名法官进驻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切实“面对面”帮助群众,“心贴心”关爱群众,有效提升了党在基层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做到“资源向下、民心向上”。《人民法院报》以《滁州:撒下司法服务“满天星”》为题予以专题报道,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方探索综合运用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广泛借助社会力量,聚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由专职法官担任调解员,聘请3名人民陪审员参与,成功调解诉前案件202件。开展保险纠纷诉调对接。与市保险协会共同成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成功调解206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扎实开展信访案件化解。市中院、区委政法委交办的20件信访案件全部化解,缠访、闹访现象明显减少,实现了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国庆节及农歌会期间“零非访”。积极审理小额诉讼⑥。受理小额诉讼案件201件,审结201件,调撤率达98.5%,实现处理简易诉讼纠纷的高效快捷。
四是广开司法救济渠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0余万元,为案件难以执行且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0余万元,努力让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开展刑事司法救助。为未成年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辩护8人次,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坚守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保障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
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我院强化审判管理,以管理求公正;打造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正。
        一是强化审判管理。审判质效考核全市排名第四,同比上年进位三名。继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以审判管理“三化年”⑦为契机,建立审判流程监督制度、案件评查监督制度、审判质效指标月通报制度,实行办案流程全程监控机制,对立案、开庭、审结、执行、归档等各办案节点实施网上监控,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效率。积极推进审判质效评估。按月分析评估审判质效情况、按季度制作审判态势运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或作出预警。确保司法统计准确。保质保量完成司法统计工作,为上级法院制定司法政策提供准确的基础数据。
        二是推进司法公开。强化公开意识,着眼长效机制。用好“两微一网”⑧。及时将工作信息、司法宣传、调研成果发布在“两微一网”,将庭审实况通过新浪官方微博同步直播。打造“三大平台”⑨。裁判文书上网公开4291份,公开率达113.5%,全市排名第二;当事人可以通过立案大厅服务平台、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最高法院网站查询审判流程各种信息;积极筹备、逐步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共举办5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走进法院参观指导。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网上立案”制度,及时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成效。省、市、区三级媒体记者、执法执纪监督员参加,社会反响良好。
        三是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省、市、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定期走访,征求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新民诉法实施情况;对区人大个案监督的信访案件,及时办理并上报结果。自觉接受政协监督。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联络督察工作,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四)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能力。
        我院以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强化政治教育,开展业务培训,狠抓作风建设,弘扬廉政文化,有效提升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
       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专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群众违法违纪举报线索,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提升廉洁司法、高效司法的能力。
       二是强化组织制度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坚持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重大事项一律由集体研究决定。对新任命的1名审判委员会委员、1名庭长、4名副科级干部、14名审判员,采取群众推荐、班子集体讨论、任前公示、提请组织任命等程序,使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法官能够脱颖而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40名,其中来自企事业单位、社区干部、民主党派和群众共25人,占62.5%,优化了审判组织的群众性基础。
        三是强化法院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与学习邹碧华、沈浩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推动干警将“三严三实”要求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一年来,先后有6名干警因工作严重超负荷生病住院;年末有10余名干警吃住在办公室,加班工作。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制定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和2015年度计划,参加省、市两级“法官大讲堂”、春训、秋训及各项培训,不断更新干警知识结构,提升公正司法的理论水平。干警撰写的一篇征文在全市法院“三严三实”研讨活动中获得一等奖;一篇论文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十二届长三角法学论坛一等奖。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全体干警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司法服务理念还不能顺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司法服务能力还不能适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司法为民举措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少数法官的司法作风还不能跟进作风建设新常态。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执法办案,推进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司法职责,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为建设法治琅琊、平安琅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在“两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下功夫。充分认识新形势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将服务大局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按照“服务大局、履行职能、有所作为”的工作要求,为我区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保障。二是在司法为民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妥善审理好教育、医疗、住房、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做实便民利民措施,切实解决“六难三案”⑩等“四风”突出问题。
        二、着力在“三个方面”求突破
        一是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求突破。全面加强审判信息化管理,对审判工作各环节节点实行自动监控。二是在推进信息化应用方面求突破。全面推进信息化软件的运用与升级,完成公文、案件及其他信息工作全部在线流转,全面实现“网上办公办案”,提高信息化应用和管理水平;逐步完善集录音、录像、远程直播于一体的科技法庭,提高审判科技含量。三是在公正廉洁司法方面求突破。健全司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五个严禁”,健全完善“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内部监督机制;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执法执纪监督员作用,进一步完善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着力在“四个方面”上台阶
        一是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上台阶。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以“严”字当头,从“实”处着力,进一步落实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增强班子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完善法院奖惩考评机制,打造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二是在深化司法改革方面上台阶。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法官员额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三是在拓展司法公开方面上台阶。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完善庭审公开制度,扩大视频直播庭审的范围;深化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建立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当事人在线了解执行工作进展。四是在推进涉诉信访改革方面上台阶。建立健全诉访分离、终结有序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进网络办理信访机制;探索建立律师为主体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苦干、锐意进取,为推动琅琊“三个发展”,建设法治琅琊、平安琅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2、“刘艳劳模创新工作室”:我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后又以该庭为中心组建了“刘艳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室的法官们创造性改革婚姻家庭纠纷审判方式,不懈地探索婚姻家庭纠纷审理方法,积极创建巾帼文明示范岗,取得了显著成效。工作室的多名法官被评为院、区、市“先进个人”,市 “三八红旗手”、省“优秀政法干警”、 “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工作室成员所在的审判庭也多次被评为省、市、区先进集体,还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权贡献奖”和全国“巾帼文明岗”殊荣。
3、一性两化:即执行工作强制性、信息化和规范化。
4、“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简称,该系统与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和全国20家金融机构等实现专线连接,通过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及其他财产、身份等信息。
5、五区四室:“五区”即候访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综合服务区等五大服务区;“四室”即调解室、信访室、领导接访室、远程视频接访室等四大功能室。
6、小额诉讼制度: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这意味着小额诉讼程序在我国的正式确立,其对及时化解小额纠纷、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提高诉讼效率等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7、审判管理“三化”年:为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三化”年活动,从2013年起为期三年,围绕着“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发展”的总体部署,以信息化为支撑,提升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使审判工作、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向高端管理转变,向动态化、精细化管理迈进,从而带动法院整体工作的前进。
8、两微一网:“两微”指法院官方微博、微信,“一网”指法院网站。
9、“三大平台”:2013年11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指出,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10、“六难三案”:“六难三案”问题是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9日发出《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全国各级法院上下联动,在攻克这个顽症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