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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6-08-05 10:30:29 打印 字号: | |
       2016年8月4日下午,琅琊区法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推动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会议由邓金文院长主持,会上副院长纪检组长王玲同志传达了区纪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黄元玉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滁州市《干部问责实施办法》以及区纪委通报。邓金文院长强调:广大干警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学习贯彻区纪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五项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带头执法执纪,认真落实禁酒规定和上下班工作纪律,公正廉洁司法,努力化解信访积案。纪检监察部门及廉政监察员要加大督察执纪力度,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黄河)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