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下午,琅琊区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滁州市琅琊区白云社区居委会主任程某涉嫌贪污一案。滁州市国税局30多名党员、干部来院旁听了庭审。琅琊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程某某在担任原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办事处凤阳路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为居民组失地老年人办理低保的机会侵吞低保金。程某某明知其岳父母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但出于借机给其增加收入的目的,安排民政专管员为其编制虚假的低保材料,并批示同意上报至原清流街道办事处和琅琊区民政局,导致其岳父母的低保申报获得琅琊区民政局审批通过。截止至2014年10月,程某某岳父母一户共计领取低保金28220元,生活补助费7100元,合计35320元。案发后,已全额退赔。本案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旁听的市国税局党员及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反贪警示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