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成规,重拳出击 “一打三反”显成效
执 行 局
2016年6月份,我院执行局打破“一个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通过分权、分段执行工作模式,将执行管理权、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与执行审查权相分离的基础上,再将执行实施权再分解为执行命令权、财产调查权、财产控制权和财产处分权。以“一打三反”活动为抓手,着力打击拒执行为,重点开展反规避执行、反干预执行、反消极执行等专项活动。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将所有未结案件的涉案被执行人全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打击力度,目前取得初步成效。执 行 局
2015年11月11日,南京某物资公司与滁州某建筑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书已生效,但滁州某建筑公司未能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 2016年7月5日,南京某物资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查询被执行人财产。2016年7月20日,被执行人因上了“黑名单”,无法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已将部分款项汇入法院账户中,剩余案款一个月内付清。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一打三反”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