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务正业屡犯盗窃 重病母亲恳求法院轻判
黄爱玲
人们常说母慈子孝,但是有些人明明已经到了慈乌返哺的年龄却依旧做着令亲人伤心难过的事情,看着被告人母亲眼睛里含着泪花,颤抖着伸出双手接过法院的罚金单,不由得令人一阵唏嘘。黄爱玲
日前, 琅琊区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被告人王某在1995年和2010年都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一年十个月的刑罚,可以说对于法院已经是个“常客”了。据了解,王某父母均系退休教师,王某从小就好吃懒做,长大后依然不务正业,平时靠着父母接济度日。如今王某已经过了而立之年,妻子和他离婚后还留下一个七岁大的女儿由他抚养。上有高堂下有稚子的王某非但没有承担起养家糊口的责任,反而染上了赌瘾,而且变本加厉啃起老来,一旦从父母那里要不到钱,王某就盘算起盗窃。2015年10月至2016年6月间,被告人王某先后多次在滁州市几个小区行窃,共盗得电动车5辆及财物若干。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在审理期间,被告人母亲为了让儿子能够早日回归家庭照顾她那年幼的孙女,愿意代为赔偿所有被害人损失并交纳法院的罚金,肯求法院对被告人轻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根据被告人存在坦白、退赃等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结合被告人系累犯、有前科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