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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速裁庭: 一天当庭宣判14个劳务合同纠纷案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7-06-06 14:37:52 打印 字号: | |

 
   2017年5月12日, 琅琊法院速裁庭开庭审理了王某、胡某等14位原告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王某、胡某等14位原告分别向琅琊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给付劳务工资。法院在2015年5月5日立案受理了该批案件,将案件移交速裁庭。速裁庭依法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后,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由于起诉标的金额不大,且原告因同样的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速裁庭根据案件的性质及争议的事实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合并审理了该批案件。
法院依法审理后查明,2015年4月间,原告王某、胡某等14人在被告张某承包的滁马高速工地从事工作,但被告张某未给付工资。张某分别向王某、胡某等14人出具了欠条,该工资款至今未给付。法院认为:合法的债务应当清偿,张某分别欠王某、胡某等14人工资款并出具了欠条,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原告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债务。故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张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王某等14人支付工资款。
承办法官杨金龙说:“就本案而言,被告虽然未到庭参加诉讼,但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涉及的人数众多,从便利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我们就当庭宣判,以减少当事人诉累。”
据悉,此类批量案件是琅琊法院速裁庭成立后的首个人数众多的批量性案件。该批案件的成功审理,一方面减少了该批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正常案件从送达到排期开庭,再经过审理判决,再送达文书,基本上至少都需要一个月左右,而该批案件从立案到裁判仅仅7天之内就审结完成。另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来回奔波法院的诉累,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在速裁庭成立之前,按照法院的收案、分案方式,以及考虑到法官的工作量等因素,这批案件一般情况下,会由几法官来审理。由于每个法官根据自己在审案件的期限差异,可能会把案件排在不同日期内,这样会导致当事人多次来法院参加诉讼,增加诉累。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