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要求以及省高院、市中院的要求,6月15日下午,滁州市琅琊区法院召开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暨警示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
会上胡勇副院长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和审判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文件;黄元玉同志宣读了琅琊区法院《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暨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李李翃院长宣读了省高院四起违纪案例通报,并带领大家学习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会议还研究了审判管理工作。最后,李院长对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暨警示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活动。开展纪律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暨警示教育活动是最高法院的要求,我院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和活动安排,大家要严格按照要求把活动开展好。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活动重点。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对照本部门和个人实际,认真查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审判质效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三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四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活动实效。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力促整改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实效。(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