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7日,我院诉前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周某为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送来锦旗。
2015年12月,周某与王某签订买卖合同,将总价值为2680元的花洒、浴柜等货物送到王某处安装,当时王某以未带足现金为由未付款,之后周某多次催要,王某均未给付货款。两千多元的货款拖欠了近两年,周某无奈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征得周某的同意后,将案件移送至调解室做诉前调解工作。在调解员的释法说理及耐心劝导、沟通下,王某当场给付了货款。
收到货款后,周某为我院诉前调解室调解员送来“运筹帷幄,调解有方”的锦旗以示感激,同时对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蔼然可亲、切实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