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下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组长董震、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副组长佘延宏、省纪委驻省高院纪检组主任科员查晓峰一行赴联系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调研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组组长董震一行实地考察了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及调解室建设。在调研座谈会上听取了琅琊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严法陪同调研并主持座谈会,琅琊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参与座谈。
实地考察中,董震指出,滁州两级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把立案信访、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工作放在法院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琅琊区人民法院克服办公条件差的困难,迎难而上,措施实,亮点多,效果好。
座谈会上,琅琊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李翃代表琅琊法院汇报了纪检监察工作,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陈严法院长指出,琅琊法院存在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案多人少矛盾突显;二是家事审判创新早,并多次获得省高院等部门表彰;三是法官工作室品牌硬,社区法官工作室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区,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琅琊山风景区工作室快审快结旅游纠纷,助推5A级国家风景名胜区升级创建;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推进,推行院领导接访制度,涉诉信访连续下降,十九大期间,实现“零赴省、零进京”目标。陈严法院长向纪检组组长董震一行汇报了滁州中院的工作情况,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滁州中院不断深化“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活动,研究方案、制定计划,多层次、全方位的抓好滁州两级法院干警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掀起了一个又一个学习十九大的高潮。滁州中院坚持“三个常态化”,即司法督查与背靠背互查常态化,政治巡查常态化和廉政谈话常态化;发布了“一个通报”,及时通报违法违纪人员,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结合“讲重作”活动征求意见,打了“一套组合拳”。在工作方面,滁州中院遵循“三个规律”,即遵循法院发展规律,遵守宪法、法律,坚持研究国情,促进法院发展;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坚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遵循法官成长规律,坚持上挂、下挂相结合,借助“法官大讲堂”、“春秋两训”等平台提升干警驾驭庭审的能力、发散性思维能力,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在滁州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滁州中院实现了“八个突破”。一是综合工作实现突破,连续四年绩效考评优秀,连续两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二是审判质效实现突破,2016年质效在全省排名第一;三是创新实现突破,创新诉讼担保、诉讼文书送达、诉前鉴定、简案快审,效果显著;四是改革实现突破,2015年8月,进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组建审判团队,实现审委会转型,推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改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多次获最高院、省高院表彰;五是统一裁判标准实现突破,制定会议纪要,统一道交案件、土地纠纷案件、劳动争议等案件的裁判标准,努力实现同案同判;六是基层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建设实现突破,硬件和软件实现双飞跃;七是调研工作实现突破,调研论文多次获最高院、省高院及法学会表彰;八是党建工作实现突破,坚持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融合发展。陈严法院长指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法院系统存在多类人多类工资标准问题,如何做好思想工作是一大挑战;二是中伤、威胁法官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官工作不被理解。并表示,将继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纪检组副组长佘延宏指出,司法改革中,法官员额问题是基层法院面临的共性问题,入额法官受理案件数增加,办案压力明显加大,未入额法官入额预期渺茫,办案动力不足。佘延宏强调,基层法院要努力适应司法改革的步伐,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扫除司法改革中的拦路虎。
董震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与目标,基层人民法院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夯实“两个责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并对琅琊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找准定位,纪检组长不仅是党组成员,更是区纪委派出机构的一员,要监督好法院干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要厘清职责,行使好《监察法》赋予的权力,做好调查、处理、监督工作;三是要从严执纪,群众举报,认真对待,发现问题,从严处理,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四是强化监督,对司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基层法院间要统一裁判尺度,维护司法公信,坚决做到放权不放任。基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努力适应司法改革步伐,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高度重视立案信访、诉前调解和诉讼服务工作,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重在司法为民的创新性和实效性上出实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更强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