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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法院:民生执行“四个优先”
作者:guanliyuan  发布时间:2018-05-09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不就五千多块钱么,你们天天盯着我,你们倒是来啊,以为到单位就能提取我的工资啦”,冯某叫嚣道。面对涉民生案件,执行法官毫不含糊。2018年5月3日,执行法官“如约而至”,冯某傻了眼。“再给我两天时间,两天之后我一定给”,这样的承诺法官已经听腻了。看着法官手中的拘传票,再看看周围同事的窃窃私语和异样的眼神,冯某自觉地掏出手机,通过微信支付和向同事筹钱的方式,将执行款交到申请执行人毛某手中。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意识”为支撑,以“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为抓手,坚持“四个优先”,抓紧、抓实、抓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
    坚持优先着手。琅琊法院对标“八个一批”,优先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涉民生案件着手,对追索劳动报酬(含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等案件进行重点执行。
   坚持优先立案。开辟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专人负责网络查控,加大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力度,充分彰显了执行为民的宗旨。
   坚持优先执行。一把手统筹执行全局,党组分包执行团队,督促执行质效。在查人找物方面,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优先执行涉民生案件、优先兑付执行款。
   坚持优先救助。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资金,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江淮风暴”攻坚战打响以来,该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3件,结案标的额32.78万元,执行到位标的额近5万元。(汪玉芳 李元飞)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