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涉军案件执行工作,确保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真正落到实处,6月7日上午,在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主动向部队交还面积约三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及场地,有力地促进了军民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滁州市某部队与滁州某装饰公司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和《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后因部队政策调整,需收回租赁场地,但该装饰公司一直拖延,拒不停止经营、返还土地房屋,并已累计拖欠房屋土地租金40万元。2018年1月23日,该部队诉至琅琊区法院,请求与该装饰公司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其返还租赁房屋及土地、支付租金、违约金。琅琊法院判决支持该部队的诉讼请求,因被告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2018年5月4日,该部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考虑到大多数转租户对解除租赁合同、交还房屋抵触情绪强烈,琅琊法院采取强制执行与说服劝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执行。该院专题研究,制定执行方案,院长督战、执行局长带队,发出执行通知书及张贴强制迁出公告,同时,不厌其烦地做该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思想工作。通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有效引导,该装饰公司同意主动迁出租赁场地,并帮助法官劝说其他转租户退出房屋。6月7日上午,在搬空的厂房内,双方当事人在交接笔录上签字,执行法官向部队正式移交大门及全部房屋钥匙。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琅琊法院紧紧围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时间表、路线图,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全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尤其对涉军有偿服务执行案件,坚决依法执行,确保此类案件及时高效执结。(汪玉芳 锁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