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我筹集的1万块钱,请把我妹妹放出来吧,我自愿为我妹妹担保”,被拘留人姐姐找到执行法官,请求对其妹妹提前解除拘留。“我后天再筹集1万块钱送过来,剩余款项,我按月偿还”,鉴于居某拘留期间,积极联系家人筹款履行,且认错态度诚恳,6月12日,琅琊区法院提前对居某解除拘留。
居某系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中的连带担保责任人,因借款人在狱中服刑,且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对居某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几次拨打居某电话,均无人接听,多方查找,也都无功而返。
5月29日早6点,执行法官再次找到居某家,恰遇正准备出门的居某。“钱不是我借的,也不是我用的,凭什么找我还”,居某理直气壮地喊道,无论法官如何释法明理,居某就是听不进去,法官的软硬兼施,在居某眼中皆是徒劳。鉴于居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法官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妹妹被拘,姐姐慌了神,立即筹集款项送往法院,并签下担保承诺书,承诺若居某不能偿还欠款,姐姐自愿代为偿还。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琅琊法院已对19名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以切实之举震慑失信行为人,维护法律权威,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汪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