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进涉军案件执行工作,确保中共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的通知》真正落到实处,6月13日上午,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临场见证下,琅琊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亲自督战,执行局依法强制腾空某部队出租场地,顺利向部队交还涉军房产11260平米,有效维护了国防利益。
2011年,皖东某部队与滁州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和《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后因部队政策调整,需提前收回租赁场地,但该公司一直拖延,拒不停止经营、返还土地房屋,并已累计拖欠房屋土地租金53万元。2018年1月23日,该部队诉至琅琊区法院,请求与该公司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其返还租赁房屋及土地、支付租金、违约金。琅琊法院判决支持该部队的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4月18日,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市中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解除房地产租赁合同关系,该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前停止经营,并将承租的总面积11260平方米军产返还;5月30日前支付房屋、土地租赁费108万元。协议生效后,该公司的大多数转租户已主动搬离,因该公司未按时全部履行生效调解书,2018年5月31日,该部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公司总经理的兄弟王某某在涉军场地内经营汽修厂,并协助该公司经营,作为协助执行义务人,王某某不听劝解,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张贴强制迁出公告后,仍进行软抵抗,拖延搬离。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清点物品、登记造册,并协助搬离。清理完毕后,执行法官制作执行笔录由在场人员签字,并当场向部队正式移交大门及全部房屋钥匙。(汪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