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无大小 法官心中有职责
“我还钱,现在就让我家人微信转钱给房东”,看着眼前的拘留所,坐在警车上被执行人张某终于慌了,掏出手机联系家人。2018年7月4日上午,琅琊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标的额的一千余元执行案件。
张某系一起房屋租赁纠纷的被执行人,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依法被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标的额只有1850元,执行法官依程序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电话约见张某,希望通过沟通面谈,柔性处理此案,可执行工作远没有那么顺利。
2018年7月4日上午,张某来到法官办公室,他先是拿出一张申请执行人郭某开具的1000元押金条,要求折抵房租。法官联系郭某,郭某同意折抵,执行案款还剩下850元,此时的张某开始打马虎眼,说自己没钱。“出门在外,身上能几百块都没有吗,你钱包、口袋里能没个几百块钱?”法官质问道。张某极不情愿的掏出随身携带的200元钱。“我现在真没钱了,银行卡也就几十块钱”,张某撂下一句话后就再也不愿谈判,并且拒绝在执行笔录上签字。见好言相劝已无用,法院决定对其张某实施司法拘留,同时法官询问张某是否要通知其家人。“不用通知了”,此时的张某还不相信就为了几百块,法院会拘人,依旧拒不付款。警车快要开到拘留所,张某开始怕了,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张某忙跟法官商量要求立即付款,并且联系家人,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将余款600余元转给了申请执行人郭某。
“标的额少并不代表案件小,更不代表不能使用拘留措施。只有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感受到公平正义,也让老赖不敢心存侥幸,还社会以风清气正。”案件执结后,法官如是说。这既是琅琊法院每一位执行法官内心坚守的信仰,更是每一位执行法官努力的方向。 (沈泽晨 李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