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蹲守不成用计引 瓮中捉赖促案结
作者:琅琊法院  发布时间:2018-09-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赶往800公里外的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从9月4日6时到晚22时,历时17小时,摸排、侦察、蹲守,不眠不休,却未将警觉的邹某某擒获。执行法官急中生智,用计引来老赖,终在5日凌晨2时,完美执结该起案件。

2018年1月,申请人向琅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邹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要求邹某某支付货款12.74万元及利息。法院先后运用网络查控和线下房产查询等手段查询财产,均一无所获,加上邹某某有意躲避执行,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9月3日中午,执行法官接到消息称,被执行人邹某某将前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某房地产公司结算工程款。执行法官一行火速赶往,于晚23时到达目标地点。9月4日早6时许,执行法官一行就开始在目标地点的外围进行地毯式摸排、侦察,并一直蹲守至晚22时许。邹某某警觉性极高,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始终没有露面。

执行法官一行只能另寻他法,晚22时30分,立即联系与邹某某熟识的一供应商以谈业务之名将邹某某引至指定宾馆。不知是有些醉意,还是夜已深放松了警惕,如约而至的邹某某被法官一行逮了个正着。

          无论法官怎样做工作,邹某某坚称工程款尚未结算,无力支付执行案款。执行法官当即联系该房地产公司,请其配合法院执行。最终,邹某某同意该房地产公司从工程款中代扣案款至法院账户。该房地产公司表示,待审计结束,即将全部案款划至法院账户。等一切处理妥当,已是9月5日凌晨2点,法官一行这才匆忙赶回宾馆,卸去一身的疲惫。(汪玉芳 王志宇)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