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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镜难重圆 法官调解化纠纷
作者:琅琊法院  发布时间:2018-10-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丈夫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前女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妻子忍无可忍,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2018年10月24日,一起涉家事纠纷案件,终在琅琊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审判庭法官的努力下,以调解的方式画上了圆满句号。
       2001年,王某和周某经人介绍相识,而后结婚。双方由于感情基础薄弱,加上周某长期与其前女友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4年双方离婚。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双方父母的劝导下,2015年,双方复婚。但复婚不到一个月,王某从周某处得知,周某前女友怀孕了,不想重新组建的家庭再次支离破碎,王某忍辱含泪背着父母,找同事借了2万元给周某,让周某送给其前女友,作个彻底“了断”。但事与愿违,周某不思悔改,不仅恶习不改,反而变本加厉,后期更是夜不归宿。王某心灰意冷,与孩子租住在单位附近,相依为命。
        心力交瘁的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和丈夫周某离婚,孩子由自己抚养,周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承办法官考虑到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加上周某生病,无业,孩子自小与王某共同生活,且有份工作,从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自愿离婚,协议孩子由王某抚养,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嘱托双方共同关注孩子的成长。近年来,琅琊法院高度重视家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不动摇,坚持以情释法,展现人文关怀,坚持耐心调解,体现为民胸怀,坚持案结事了,彰显社会情怀。(汪玉芳)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