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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同学拒不还款 司法拘留不手软
作者:琅琊法院  发布时间:2018-11-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本是相交甚好的老同学,却因2万元借款闹到被司法拘留的下场,不禁让人唏嘘。20181031日,琅琊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刘某某实行司法拘留。

胥某某与刘某某原是同校校友,20117月,刘某某因资金紧张向胥某某借款3万元,立字据为凭。同年9月刘某某还款1万元后,便绝口不提还款之事。胥某某多次催讨,刘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无奈之下,201610月胥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调解,刘某某同意于同年1231日前偿还胥某某2万元借款及利息。本以为接下来就等着还钱了,可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刘某某不仅不还钱还玩起了失踪,胥某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加上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法院多方查找也查无所踪,案件一直没有进展。

20181031日上午6点半,琅琊法院执行干警在接到线索后迅速出动,将刘某某堵到了家中。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刘某某仍以无钱为由不愿还款。针对刘某某拒不还款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处理,将其带至法院,进行司法拘留。(沈泽晨 曹悦)


责任编辑:琅琊区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