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犯下的错,对女儿我亏欠的太多太多……我同意将房屋产权过户在你名下,请你一定照顾好女儿……”
“你放心,我会照顾好女儿的,你一定要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2019年3月1日,在被告葛某某和原告俞某心酸无奈又感人肺腑的对话中,琅琊区人民法院法官在青山监狱顺利调结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葛某某和俞某于199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2年,二人协议离婚,协议将所住房屋所有权归俞某所有,并去公证处对该离婚协议进行了公证。但俞某在2018年办理过户手续时,因葛某本人未到场,且下落不明,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俞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查到葛某某正在青山监狱服刑,为查明事实,遂冒雨赶往青山监狱。在监狱,承办法官详细询问了该案的相关情况,并拿出相关证据,葛某某表示,俞某所述属实。承办法官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并通过手机视频让葛某某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女儿。在法官的温情调解之下,葛某某流下了愧疚的泪水,表示同意按照之前的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屋产权过户在俞某名下。至此,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双方对法院能够在监狱开庭表示深深的感谢,承办法官也鼓励葛某某不要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曹悦 顾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