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安徽奥泰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泰粉末公司)破产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琅琊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奥泰粉末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奥泰粉末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该院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张某同意后,将被执行人为奥泰粉末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市中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破产案件受理条件,并依法裁定琅琊法院审理。
从会议筹备到组织召开,琅琊法院认真筹划,周密安排。会议审议了管理人关于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和债权人委员会成员、职权、议事规则的提议;听取了管理人关于债权申报及初步审查工作报告、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关于债务人审计情况及评估情况的说明;表决了管理人关于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场回答了部分债权人的问题。
此次会议为下一步清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琅琊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指导和监督管理人加快破产清算工作进程,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汪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