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滁州市某烟酒经营部向法院申请执行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无足额财产,线下仅一辆五菱面包旧车,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某,希望通过释法明理尽快履行。李某某一开始接听承办法官电话,并约好来法院见面详谈,却爽约了,之后连承办法官的电话也不接了。
据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打工,仅偶尔会回老家来安。11月30日,冬季行动第一场专项执行开展之际,承办法官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老家来安水口,本想打听打听情况,给其家人留下传票转交给李某某,并转告其积极履行。到达李某某家里时,正巧发现李某某正在家中睡觉,李某某的母亲将其叫醒,承办法官从来安将其带至琅琊法院,路上电话通知申请人张某某到法院洽谈。
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李某某于当日支付部分案款5000元,并承诺余款于12月10日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