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郑州某公司诉滁州市政府、市城管局招投标行政诉讼案件,滁州市副市长陆峰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现场十余名市城管局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借用庭审上了一堂依法行政的现场教育课。
本案郑州某公司因不服市城管局作出的招投标投诉处理决定,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经复议审理,市政府作出了维持行政复议的决定。该公司不服,为此于向琅琊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庭审程序规范,法庭秩序井然。整个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该案未当庭宣判。
据了解,2017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有利于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在法治框架内有效解决行政争议,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