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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恋爱”为名 诈骗“女友们”被判刑
作者:杨倩 张慧文  发布时间:2019-12-31 10:11:40 打印 字号: | |

南京一男子李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三名被害人多名“女朋友”确定 “恋爱”关系后,编造虚假理由先后实施诈骗,共骗取钱财250367.10元。2019年12月5日,琅琊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被害人郝某某、王某某、余某,并名义上建立恋爱关系。后李某某虚构自己在南京新街口有房产、保时捷汽车、千万遗产等事实,以经营鱼塘生意、给员工发放工资、遗产继承“打点”关系等虚假理由,多次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250368.10元。

琅琊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万元

法官提醒,以“恋爱”为名实施的诈骗案频发,骗子利用爱情包装骗局,请广大女性朋友们不要轻信对方的花言巧语,要慎重对待,不要让拇指间的便捷打乱了现实生活。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张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