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共克时艰。2月26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利用线上“零接触”方式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2019年3月,姬某某到滁州某信息科技公司上班,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同年5月1 8日,姬某某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认定,姬某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未向姬某某支付任何费用,姬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同年1 1月2 7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决双方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姬某某不服,诉至琅琊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考虑到工伤认定时间较长,加上特殊时期来回奔波风险较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微信组织双方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说理释法、耐心调解下,该公司愿意支付姬某某2万元,以弥补其损失。
“了结一案,无需亲往,万分感谢”。“线上调解”在及时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同时,也使大家在疫情期间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