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疫情防控期间给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司法服务,2月25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群聊方式,成功调解一起保险纠纷案。
2018年11月23日,苏某驾驶车辆与左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左某车辆所属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99380元,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就该案专门建立“微信群”进行调解,确认当事人身份后,开始进行调解,最终成功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愿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损失99000元。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均在微信群中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法院在疫情阶段采用微信的方式调解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便利。”
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之下,琅琊法院院积极推行“云办案”模式,在特殊时期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确保“防疫”和“办案”同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