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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并融促执行 抚养纠纷终化解
  发布时间:2020-04-20 11:09:38 打印 字号: | |

      “法官,今后我会努力按时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尽量不再因为抚养费问题给你们添麻烦。”被执行人王某说。4月10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情理并用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支付了剩余案款。

 

      2017年8月,代某某申请执行与王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立案后,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析理,明确不履行法律生效判决应承担的后果,迫于压力,王某当场支付10000元,余款7764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020年1月,因王某并未按和解协议给付剩余抚养费,且又产生新的抚养费合计11100元,代某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并未查找到王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传唤到院。在约谈过程中,王某表示因新组建家庭,生活负担加大,且与代某某就孩子探视问题再起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建议双方要理性沟通解决纠纷,多考虑孩子方面,随后王某向代某某转账5000钱,并承诺争取在2月底能支付完剩余抚养费。

 

      2月下旬,王某先行支付2000元给到代某某,因当时正处疫情防控时期,执行法官考虑到王某尚未复工这一特殊情况,且其有还款诚意和信用,执行法官与申请人代某某进行沟通,其表示愿意多给王某一些时间。

 

      随着疫情形式的好转,各地也开始复工复产,4月9日,被执行人王某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告知已履行全部案款,10日,远在外地的申请人代某某将打款凭证发给执行法官后,法院第一时间将王某的账户予以解冻。至此,该起案件顺利执结。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