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在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的情况下,顺利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追回借款5万余元。
2020年1月26日,戴某某申请执行与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方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却一直未有进展,且赵某某踪迹难寻,无法联系,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4月1日,申请人戴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供明确线索,被执行人赵某某和任某合伙承包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现有工程款到期,且其与任某在2019年的执行案件也未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与任某一案的执行法官核实确认相关情况后,决定变通执行方式,并案执行。
4月2日,执行法官前往该公司顺利办妥提取工程款的协助手续。协助单位安徽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15日将被执行人任某、赵某某在其单位的工程款汇入法院账户。
次日,执行法官确认案款到账后,立即联系申请人戴某某到院办理了领款手续。至此,两起案件圆满解决。
执行法官提醒:在执行的过程中,申请人如果能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执行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