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二人欠付银行借款不露面,法院冻结微信账户始现身,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儿子主动变卖房产,偿清所欠银行借款及利息共372526元。6月5日,收到执行案款的申请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到琅琊区人民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2020年1月6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申请执行与刘某、陈某某一案生效判决,刘某因个人消费向该银行贷款,并以其名下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其母陈某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两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多次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冻结了其母亲陈某某微信账户内的一万余元,同时执行法官查封了其抵押的房产,并进行公告拟对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
由于微信账户被冻结影响了使用,陈某某主动联系法院并提供了其子刘某的联系方式,执行法官与刘某取得联系后,耐心的释法明理,告知将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处理,但这期间所需花费的费用和时间成本都需自行承担,如果自行处置该房产,可能对被执行人更有利,执行法官用心的沟通,取得了刘某的极大信任。于是,刘某决定自寻买家卖房还款。6月5日,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和还款证明,被执行人主动卖房还清了银行债务。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