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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调处 一案解两纷
  发布时间:2020-07-23 16:24:45 打印 字号: | |

      “法官,上一个执行案件已处理完了,这个案件我申请撤诉,谢谢您,不是您,我俩这官司还不知道打到什么时候呢”。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第三次苦口婆心背靠背式调解,一揽子调处后,7月10日,互相置气的两名当事人终在互相起诉对方四次后一次性了结了审判、执行两宗案件,为无休止的“拉锯战”画上了休止符。

 

       陈某某与刘某系朋友关系,且陈某某自2013年起跟随刘某从事建设工程水电安装工作。2019年8月8日,陈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支付劳务报酬10万元和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2019年10月25日,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某支付购房款90万元及利息。2020年3月5日,陈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已生效执行,陈某某90万元的案款已被扣划至法院账户。

 

       案件败诉了,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被扣划,近10万元的利息打了水漂,陈某某怄气不过,于5月14日第三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并申请冻结刘某银行存款1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

 

       6月16日,开庭当天,双方火药味十足,霸气开怼。“如果这个案件我输了,官司我跟你打到底”“自便,奉陪到底”。即使在第三次调解现场,双方也是你一言我一语毫不相让。如果就案办案,依据证据规则,依法判决即可,但案结事不了,双方又将陷入新一轮的“长久战”。

 

      “上次滁州市中院组织调解,双方各退一步,10万元了结纠纷,你不同意……”,在当事人的抱怨与怒气中,承办法官似乎捕捉到了一丝调解的契机,“既然上次双方都有调解意向,只是在数额上未达成一致,该案能否回归到上次市中院组织的调解上,将此案与上次产生的执行案件一揽子解决”,承办法官心里盘算着。

 

       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针对双方的症结释明,耐心听取双方意见,在在场律师的配合下,引导双方走向一致。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就上述两宗案件达成“一揽子”解决协议,即在上一宗执行案件中,陈某某支付刘某10万元,刘某自愿放弃其他权益,双方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陈某某主动撤回5月14日对刘某的起诉,并申请解除对刘某财产的冻结。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