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和介绍信,因为执行案件调查需要,希望您能配合我们查看下商店的监控录像,我们需要查找一案涉车驾驶员的去向。”7月16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江苏省海安市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成功找到一案涉车的驾驶员,并扣押该车。
赵某未按期履行其与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生效判决,戴某某依法向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赵某名下财产,发现其名下登记一辆保时捷卡宴车。在车辆登记注册地法院的协助下,琅琊法院成功查封该车,但因找不到车辆,该车未能实际扣押。7月16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戴某某的电话,称其在江苏省海安市发现了案涉车辆的线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江苏海安。
在海安市执行法官按照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案涉车辆。因该车停靠位置过于狭仄,拖车不能驶入,所以必须找到车辆驾驶员。怎么办?看到该车停放地沿街都是商户,考虑到现在商户一般都安装监控,执行法官决定向沿街商户寻求帮助,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知道是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后,沿街商户纷纷表示愿意配合提供监控录像。执行法官细致查看录像,最终锁定驾驶员的行动轨迹。按照驾驶员最后出现在录像中的方位,执行法官来到一处住宅区。执行法官挨家挨户敲门询问,最终找到了案涉车辆的驾驶员。执行法官告知驾驶员该车已被查封,但驾驶员以该车是他人抵押给自己为由,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其家人更是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要求执行法官立即离开。执行法官耐心解释,告知驾驶员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与他人的纠纷,最终驾驶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当天,案涉车辆成功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