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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广告费拒不履行 餐馆老板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0-08-20 15:06:05 打印 字号: | |

       因拒不支付广告费,某餐馆经营者被司法拘留。8月12日,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到院,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措施。

       2020年4月7日,经法院主持调解,某文化传媒公司与某餐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广告费34400元,利息1800元。某餐馆分别于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每月20日前支付10000元;于2020年7月20日前支付6200元。

       调解书生效后,该餐馆经营者张某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文化传媒公司于6月3日向琅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支付宝等进行查控并冻结。

       7月30日,执行法官约被执行人张某某到院详谈,过程中其表示愿意变卖资产、转让门面还钱,请求法院宽限一段时间,执行法官见其态度诚恳,决定再给其一次机会。数日后,执行法官联系张某某时得知餐馆已停止营业,后多次传唤其来法院,但其均不予理会。                 

       8月12日上午执行法官一行前往张某某住处依法将其拘至法院,执行法官依旧耐心劝解张某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其仍不为所动,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

       当执行干警将其移送至拘留所,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返回法院时,已是晚上8时。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