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破产清算工作顺利推进,8月14日上午,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听证会,八家律师事务所及一家会计事务所公开竞选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6月10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由琅琊法院审理滁州兴扬汽车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该院立案受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在破产重整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发出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竞选活动得到各机构的积极响应。8月14日,琅琊法院按照公开透明的程序要求,对听证会进行了安排部署,由破产合议庭成员主持听证会,指派该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参会并全程监督。
会上,法官宣布了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破产合议庭认真听取参与竞选的中介机构阐述竞选方案,整个过程始终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选任结果将由合议庭评议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