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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与被告赵培龙、胡晓梅、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谭建平、陈若利信用卡纠纷一案公告
(2019)皖1102民初4088号
  发布时间:2020-09-03 11:16:36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皖1102民初4088  

胡晓梅:
  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与被告赵培龙、胡晓梅、中安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谭建平、陈若利信用卡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皖1102民初408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管办(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