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系列案31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汪某费尽心机、百般阻挠,执行法官见招拆招、一一破解,最终顺利将执行案款发放给申请人。
汪某因种植养殖等缺少资金向身边多名亲友借款。因汪某未能如期还款,借款人催要无果后向琅琊法院提起诉讼。该批案件共计31件,累计借款本金近500万,相应的法律文书生效后,汪某未按约定期限还款,自2018年中旬起,陆续有多名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汪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汪某商谈还款事宜,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汪某均声称自己没钱,并以年近70、行动不便为由,拒绝来院。执行法官多方打听,了解到汪某创办滁州市私立青华中学时买的地块正在拆迁,且即将拨付拆迁补偿款。兵贵神速!执行法官立即向拆迁工作组和拆迁事务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年11月1日,滁州市拆迁事务所将汪某所有地块的拆迁补偿款2666484.4元汇入琅琊法院账户。
得知拆迁补偿款被法院“截留”后,汪某多次到院阻止案款发放。其家人来院提起执行异议,被法院依法驳回。之后其家人、朋友以拆迁地块不属于汪某,执行裁定认定事实错误等为由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一计不成汪某又施一计,让其前妻来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该笔拆迁款,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汪某前妻的起诉,其前妻上诉至中院,中院维持一审裁定。
2020年9月,琅琊法院依法对案涉拆迁补偿款解除保全措施。为保障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并与申请人面谈,告知案件进展,并就分配方案征求申请人意见,最终确定按约54.8%的比例偿还每位债权人借款本金。申请人在充分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后,纷纷表示自愿放弃执行剩余案款。至此,历时近三年的31件汪某系列案件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