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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合同讨赌债 虚假诉讼被驳回
  发布时间:2020-11-16 11:39:39 打印 字号: | |

      明知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却自作聪明将其伪装成房屋买卖纠纷到法院起诉,企图讨回非法债权。近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邬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向琅琊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徐某银行存款15万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9月,邬某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徐某,并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收条、转账记录等证据。邬某表示,自己向徐某购买房屋并支付了15万元的定金,可徐某却在接受定金之后违反合同约定将房屋高价卖于第三人,遂请求法院判令徐某返还15万元定金并承担诉讼费。

      徐某收到法院传票、诉状等材料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之后将其收集的电话录音、银行监控视频等证据提交给法院。经法官查明,邬某家经营赌场,徐某是该赌场的常客,在赌博过程中向邬某借了13万元用于赌博。邬某明知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便心生一计,对徐某说:“我借给你70万元,我们签个房屋买卖合同,如果你不还钱,就用你的房子抵债。”徐某表示同意。但事后邬某并没有借给徐某70万元,其转账给徐某15万元,要求徐某在邬某儿子的陪同下到银行取出15万元的现金交还给邬某儿子,由此制造出一份假的转账记录。邬某见事情败露,急忙向法院申请撤诉,并申请撤销对徐某房产的查封。

      法院审理认为:邬某与徐某之间无买卖房屋的事实,邬某也未支付定金15万元,双方签订的是虚假房屋买卖合同。赌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邬某明知徐某借款用于赌博,却仍在赌场借款给徐某,该借款用途不合法,因此该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依法裁定驳回邬某的起诉。另因邬某的行为涉嫌虚假诉讼,法院已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