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依法将藏于卧室的被执行人拘传到院并准备向其下达拘留决定书,在法律的威慑下最终其女友代为履行15000元执行款。
沐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执行人,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沐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法官线上查控不足千元,线下寻人未果,多次电话传唤,但沐某某均以各种理由不到院,案件暂且陷入困境。
11月24日中午,经申请执行人徐某某提供线索,沐某某正在某小区打牌,执行法官当即驱车前往,后经出示证件释明来意后,沐某某的朋友打开大门,并透露沐某某在卧室里。望着紧锁的卧室门,执行法官努力劝说沐某某主动开门,配合执行工作,但其拒绝开门。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决定联系开锁公司强制开锁,并明确告知被沐某某,如不主动开门将强制开锁。后经其女友劝说,最终打开了房门,法院依法将其拘传到院,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法律后果,眼见执行法官要动真格,其女友慌了神,急忙帮其支付了15000元案款。至此,该案件也随之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