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结束,拿到案款后,却“忘”了付律师代理费。12月4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驻院调解员耐心释法析理,主动消除当事人的疑虑,杨某当场给付13000元律师代理费,一起委托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情回顾: 2018年11月22日,滁州某律师事务所与杨某签订委托合同,该律所指定某律师代理杨某起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案件。杨某的代理律师充分准备,全程代理一审、二审、再审和申请强制执行程序,另垫付了诉讼费。最终杨某拿到了执行案款,却一直未付律师代理费。无奈之下,该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员拿到案件后,当即联系了杨某,向其了解案件详情。杨某承认案件属实,但解释未给付律师代理费有自己的原因:一方面是怕案件还有波折,若付了相关费用,担心律师就不管他的事了;另一方面是不知律师垫付的诉讼费是什么。调解员通过电话沟通发觉杨某对一些法律知识缺乏了解,便主动约见双方当事人,采用“面对面”方式进行调解。现场杨某提出自己的疑惑,调解员耐心详细的向其释法答疑,终于消除了疑虑,杨某当场支付13000元律师代理费,并表示今后会多多学习法律知识,不做法盲。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