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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帮忙介绍工作为名 多方诈骗“打点费”
  发布时间:2021-01-29 10:27:05 打印 字号: | |

       一男子自称能通过“工作关系”帮忙介绍工作,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骗取他人钱财。1月8日,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10月期间,赵某某谎称自己在高铁站上班,以介绍被害人郑某某进入高铁站工作需要找关系的名义,首次骗取被害人现金14000元,后又以介绍工作需要烟酒钱和交通费的名义骗取现金700元,共计骗取现金14700元。

      201911月期间,在某公园广场内,被告人赵某某又谎称自己以前在南京地铁站上班,以介绍被害人卢某某儿子进入南京地铁公司工作需要请客吃饭和买烟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现金4000元,后又以需要将被害人儿子户口迁至南京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现金5500元,先后共骗取被害人现金1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现企事业单位招人都需经过一系列的正规程序,符合招收标准才可正式入职。遇到类似的情况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分辨事情的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