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及时找到被执行人,在对其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力当场履行了54000元案款,并交纳2000元罚款。
案情回顾:董某向卢某某购买电缆桥架用于某广场项目施工,卢某某多次讨要货款无果后,将董某诉至琅琊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董某欠卢某某54000元,分别于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10000元;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44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董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1月5日,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董某,但董某迟迟未履行,之后更与法院“躲猫猫”,规避执行,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1月19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董某,执行法官耐心对其释法明理无果后,琅琊法院依法对董某做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惩戒措施就在眼前,被执行人董某自知再也躲不过后,当场全部履行案款并主动缴纳2000元罚款,至此,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