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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谎称出售鱼苗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21-02-26 15:46:25 打印 字号: | |

       男子谎称自己有鱼苗出售,微信收取买家的定金后,就把对方拉黑了。近日,琅琊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诈骗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 自2019年3月以来,被告人张某某谎称自己有鱼苗出售,收取被害人龚某某等5人通过微信支付的定金共计10800元。被告人张某某在骗取到定金后,便将被害人的微信号拉黑。案发后,张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赔所有被害人全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某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人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退赔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琅琊法院
责任编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